國內高速鐵路噪聲現狀
發布日期:2022-04-22 11:26瀏覽次數:
中國高鐵介紹
截至2020年底,我國高速鐵路運營里程已達3.79萬km,其中設計速度350km/h等級高速鐵路已建成1.36萬km,運營速度和運營里程均為世界第一。 隨著高速鐵路路網密集化、動車組運行高速化,噪聲問題已成為高速鐵路運營中面臨的主要問題。我國鐵路部門高度重視噪聲控制技術研究,在高速鐵路自主探索、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到全面自主創新整個發展過程中,不斷研發噪聲控制技術。
動車組噪聲控制技術
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是指以空氣為介質,由動車組運行時各噪聲源向外傳播的噪聲。國際上一般根據ISO 3095《Acoustics—Railway application—Measurement of noise emitted by railbound vehicles》規定的方法測試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用于評價整車噪聲性能。而動車組噪聲控制技術是為了降低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以及環境噪聲排放,針對動車組各噪聲源采取的控制措施。 因此,最大限度地降低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是動車組噪聲控制的根本目的之一。
國內外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控制要求
為有效控制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國內外均相繼實施了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考核機制,作為新型動車組準入條件。 國際鐵路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of Railways,UIC)于2002年8月頒布《確保高速列車技術兼容性的措施》(第二版)(UIC 660-2002),規定了300 km/h高速列車運行輻射噪聲限值。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于2008年頒布《關于跨歐高速鐵路系統鐵路車輛子系統互聯互通技術規范》(2008/232/EC),規定了時速250、300、350 km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限值。 2014年12月,歐盟對TSI 2008/232/EC進行補充修訂,發布了《機車車輛噪聲子系統互聯互通技術規范》(1304/2014 EU),但沒有改變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限值。
我國與國外略有不同,歐盟和UIC針對動車組同一運行速度均只有1個限值,我國高速鐵路早期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無法滿足國外標準,因此,根據國外高速鐵路運行輻射噪聲限值、我國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影響現狀及未來噪聲控制技術發展要求,2014年中國鐵路總公司頒布《CRH系列動車組噪聲等評價指標暫行規定》(鐵總科技[2014]210號,簡稱210號文),設置了3檔評價指標,其中過渡(合格)指標適用于在2016年底前完成型式試驗的新型動車組,之后僅執行優、良2檔。 同年,中國鐵路總公司針對復興號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控制頒布《時速350公里中國標準動車組暫行技術條件(修訂內容)》(鐵總科技[2014]291號,簡稱291號文),規定了復興號動車組300 km/h和350 km/h速度時運行輻射噪聲限值,與210號文優、良級限值一致。
國內外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限值對比
由上圖可知,210號文和291號文規定的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優級限值與歐盟和UIC規定基本一致,但考慮到歐盟和UIC規定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限值是基于標準有砟軌道,而我國時速300 km及以上等級高速鐵路普遍采用無砟軌道。 相關研究表明動車組在無砟軌道運行輻射噪聲高于有砟軌道3dB(A)左右,因此,在相同軌道條件下,我國動車組運行輻射噪聲評價良級限值與歐盟和UIC規定基本一致,優級限值較國外嚴格3dB(A)左右。